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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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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考试院主要职责
2024-02-20

按照市委编委关于机构编制设置工作要求,设立沈阳市考试院,不明确机构规格,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类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等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各级各类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考务管理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三)负责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执业)资格考试沈阳考区考试的考务管理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四)承担社会化考试的考务组织实施工作;负责面向社会开展各类人才培训、考试和提供评价服务工作。

(五)承担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社会化考试的笔试(面试)试题命制,印制、传递、交接、保管笔试(面试)题本等工作;组织考试报名确认、缴费、笔试(面试)考试及阅卷工作,合成考生个人信息与考试成绩。

(六)承担各类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的审查和确认等工作;协助组织相关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的审核工作。

(七)负责各类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领取、印制、核发、遗失证书补办及信息化管理等工作。

(八)按照规定权限对各级各类考试报名、笔试(面试)、监考、阅卷等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九)负责考试题库建设、专家队伍建设、测评方法研究应用、标准化考点考场建设、考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等考试基础建设和科研工作。

(十)指导协调、督促管理各考点考场考试组织实施等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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