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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考试院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02-06

2022年,市考试院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作为全年重点工作重要内容,持续推进,深化落实,常抓不懈,积极主动将法治建设成果转化为提升考试治理能力的关键要素,取得扎实的法治建设工作成果,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党组统筹推进。院党组将法治建设作为重点工作任务,统筹推进法治学习、诚信考试宣传、执法队伍建设等工作内容。一是党组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定期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审议研究解决法律顾问聘用、普法宣传、考试违规违纪处理等有关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二是统筹研究部署全年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要点,将执法队伍建设、法治学习宣传、诚信考试警示教育列入重点督查督办事项,确保具体工作高效落实。三是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领导强化工作统筹、调度、督导,分管领导积极抓好分管领域相关工作落实,切实使法治建设工作与考试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着力打造安全、公平的考试环境,助力考试工作高质量发展和诚信法治营商环境建设。

(二)强化法治意识,全面学习培训。院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规章、党内法规等学习作为全院各领域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引导全院干部职工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方法解决考试工作和日常运行管理中遇到的问题。一是建立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掌握的法律法规,设定宪法、民法典为必学内容,行业领域内规范性文件为选学内容,推动领导干部争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二是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将法治学习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学习计划,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内容。开展考试工作人员警示教育月、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专题培训等活动,采取领导干部上台讲、原原本本学制度法规及印发《考试违规违纪案例汇编》等方式,激发干部职工学习意愿,培养和塑造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三是日常开展法治培训。将法治学习培训列入全年干部职工学习计划,组织人员参加全市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开展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生态环境等领域法律宣传10余次,引导干部职工提高法治理念、服务意识、履责能力。

(三)强化传播影响,广泛开展普法。院党组统筹普法宣传,将普法宣传列入全年宣传工作要点,明确办公室统筹宣传工作并予以保障。一是通过院门户网站公布普法责任清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公务员考试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规章,便于让群众获取更精准有效的法律资讯和法律服务。二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邀请法律专家授课,激发干部职工学法热情。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15政务公开日”、安全生产月、《民法典》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广泛宣传民生领域和考试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发挥普法阵地作用。三是强化诚信考试宣传。通过录制“营商大讲堂”、印发宣传手册等形式,宣讲考试相关法规政策,考试当天在考点张贴诚信考试海报,考场内宣读考场规则,强化入场安检和警示提醒,引导考生树牢诚信考试意识。

(四)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程序。院党组高度重视考试执法工作, 扎实推动“三项制度”落地见效,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止和纠正不当的违规违纪处理行为,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一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制度研制、信访诉求件受理、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协议合同签订等合法合规性审核和专业性建议,确保依法行政落实落地。二是规范开展考试执法。规范加强考试作弊行为认定与处理,在全国考试领域率先使用执法记录仪,全年共组织实施考试34项,考生29万余人,现场查处违规违纪行为63例,严格执行考试违规违纪处理程序。开展考试报名25项,审核通过19.26万人,核查不实承诺考生35人,给予报名无效处理并进行公示。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制度。成立了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认定与处理监督审核领导小组,对疑难、复杂以及严重违规违纪情形的事实、性质、程序、处理结果等进行监督,对执法的规范性进行把关。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在网站开设“意见征集”、“在线咨询”专栏,考试期间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市法治办、市司法局指导下,我院法治建设相关工作不断规范,能力水平不断提升,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普法工作广度不足,未就涉及民生领域的各类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普法范围较为狭窄;执法人员能力和素养存在一定欠缺,行政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

2023年,市考试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树牢“依法办事”“执法为民”服务理念,提高对法治建设工作的认识,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任务,为提升考试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抓好普法宣传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对照普法责任清单,加大普法宣传的力度、广度、深度,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通过多种形式路径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系列活动,不断强化全院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提高公民法治意识素养。

(二)抓好行政执法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引导干部职工树牢“执法为民”理念,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增强人文关怀,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完善考试工作机制保障,做好考试服务工作,在考试工作领域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抓好执法监督工作。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强化完善法制审核等相关制度机制建设,加强重大执法事项审查,强化群众举报违纪违规行为调查处置,完善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规范履行现场认定和再次认定程序,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制度规定,主动做好各类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四)抓好法治学习教育工作。认真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邀请专业人员开展实用性业务培训和专业化工作指导,组织开展各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党内法规学习,结合国家宪法日和重要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的重要节点,开展专题学习宣传,不断强化领导干部法治理念。

(五)抓好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结合考试工作职能,不断强化“为民服务守初心,依法办事守根本”服务理念,优化考试报名、考生参考、证书发放等服务举措,净化考试综合环境和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助考作弊行为,维护公平公正、诚信和谐的考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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