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25日至12月25日,十四届市委第六轮第四巡察组对市考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2025年2月1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考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市考试院党组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打牢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基础。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后,市考试院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市委相关会议精神和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剖析问题,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健全领导机制,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市考试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定期调度推进,协调解决难点问题,推动整改任务全面落实。三是注重标本兼治,健全长效制度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完善制度机制,构建防范风险、堵塞漏洞的长效机制,推动整改成果常态长效。四是推动成果转化,以整改促高质量发展。树立政治建考、改革强考、科技兴考、从严治考理念,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筑牢思想政治根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专业能力,全面提升考试综合治理效能。
二、聚焦问题精准施策,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各项任务
(一)关于“改革创新力度不足,主动融入服务全市振兴发展大局有差距”方面
一是聚焦全市中心工作,高标准谋划考试领域重点任务,发挥督查考评作用,推动各项任务高质量落实。拓展融入服务沈阳振兴发展的工作路径,推动“四走进”系列服务活动扩面提质,提升考试政策宣传工作品质。二是推动区域协同发展,推进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人事考试资源整合、业务协作、经验交流。三是强化服务品牌建设,完善基础环境设施,加强专家队伍建设,顺利完成国家级重大考试任务,为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提供考试选才、人才测评服务。
(二)关于“核心业务基础不强,‘为国选材、为才搭台’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发挥不够”方面
一是着力提升命题能力,充实命题专家队伍力量,完善命题、阅卷工作机制,提升专家队伍业务能力,平稳完成多项考试命题、阅卷任务。二是推进题库建设,开展试题质量评估,拓展题库应用功能。三是加强考试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实现重大考试网上指挥、网上巡查全覆盖;改进“考务APP”功能,推进考务管理电子化;充分应用人脸识别等信息技术,研判、防范考试作弊行为,为考生身份验证提供便利。
(三)关于“重点环节把握不牢,构筑全周期、立体化考试安全屏障存隐患”方面
一是完善考试风险管控机制,完善考试风险数据库,建立重点监督台账,落实考前风险研判机制,实施考务职能落实“五项监督”,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确保廉洁施考。二是完善考试报名系统安全管理功能,明确重要岗位安全管理责任,实行机关纪委备案监督管理。三是完善社会化委托考试监督备案机制,加派考试监察力量,确保对社会化委托考试组织实施的全链条监督管控。四是完善数据安全管理机制,制定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实行考试数据集中规范管理。五是完善敏感信息保密管理机制,完善涉密场所安保设施,加强涉密载体管理和抽查检查,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明确涉密信息处理办法及岗位责任,确保数据信息安全。
(四)关于“项目监管还有漏洞,国有资产管理及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方面
一是加强采购项目监管,认真学习项目采购、履约、验收等相关法规制度和业务,强化法治思维和纪律意识,制定信息化项目采购合同签订与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加大机关纪委全程监督力度,提高规范开展项目监管工作能力。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制定考试设备出入库及流转使用管理办法,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开展财务管理专题学习培训,增强财务管理监督工作能力。三是提高考点建设项目使用效益,与市教育局协商建立人事考试使用市属中职学校标准化考点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制定年度考点使用计划,有序安排指导相关考点承接实施考试任务。
(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用力不够”方面
一是完善机关纪委监督工作机制,制定机关纪委监督工作导则,建立廉政风险重点监督及管控措施台账,明确监督责任及任务、措施,定期召开机关纪委会议研判处置廉政风险,深化警示教育,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切实防范化解廉政风险。二是完善考务费用支出标准管理办法,加强财务审批管理,确保标准一致、严格执行。
(六)关于“制度执行仍需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管理有待加强”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会议制度,完善党组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和议事范围规范召开党组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严格落实党组会议决策事项。二是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培训,规范建立和管理发展党员档案。三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使用,按照人岗相适原则优化年轻干部岗位配置,制定年度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年轻干部学习培训方案,针对性开展年轻干部教育培训活动,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关键岗位、重大项目、重要任务中实践锻炼。
(七)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仍需持续用力”方面
一是加强党支部工作督导检查,制定党支部工作导则,开展专兼职党务干部业务培训,提高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二是规范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制定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方案,开展专题培训,加强工作指导,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提高了组织生活质量。三是严格规范财务管理,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开展内控政策专题培训,坚持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管理,从严执行采购和报销审批制度。
(八)关于“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尚有不足”方面
一是妥善解决部分考生遗留费用应退未退问题。二是提升考试便利化服务水平,服务窗口推行工作日午间值班、延时服务和预约服务,优化证书领取电子化平台系统,丰富邮寄、自助柜等证书领取方式,满足考生多样化需求。
三、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推动考试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强化政治责任,推动巡察成果运用。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推动考试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把巡察整改工作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同持续深化考试领域改革创新结合起来,同推进考试标准化规范化安全化建设的具体举措结合起来,做到巡察整改与考试中心工作互融互促,以高质量巡察整改促进考试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巩固深化整改质效。严格按照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围绕整改常态化、成果长效化的目标,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定期进行巡察整改“回头看”,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落实的具体措施持续跟踪问效,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系统完善制度机制,形成巩固整改成果的长效机制,有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加强党对考试事业的全面领导,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始终保持考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树立正确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净化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优化营造安全和谐、诚信公平的考试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4-67989800;邮政信箱:沈阳市大东区小东路231号;电子信箱:dqb-sksy@shenyang.gov.cn。
中共沈阳市考试院党组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