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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公安局、辽宁省水利厅及辽宁社科院招聘考试疫情防控公告
2021-09-14

参加沈阳市公安局2021年度第二批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辽宁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及辽宁社会科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的考生,根据目前国家、省和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精神,为切实保障广大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参加考试的所有应试人员知悉、理解、配合考试期间的防疫措施和要求,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实施。

一、考试当天,应试人员进入考点时应现场出示: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纸质准考证;

3.本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

4.“辽事通健康码”(绿码);

5.“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

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如发现体温异常(≥37.3℃),需现场进行体温复测,并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后决定是否可以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2.集中隔离期未满者以及因属地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的应试人员;

3.考试当天,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本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试人员;

4.“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

5.进入考点前有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不能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应试人员。

请广大应试人员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自我防护。务必及时关注沈阳市的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以及沈阳市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如有调整,以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沈阳市考试院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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