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9月2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考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议在市考试院召开,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闫守祝作动员讲话,市考试院党组书记、院长骆颖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会议要求,要提高认识、提升站位,深刻领会巡察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政治巡察的深刻内涵,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共同完成好巡察任务。要把准方向、把握重点,严格落实巡察的具体要求。重点检查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以及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落实情况,同时还将突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要同向发力、同题共答,确保完成巡察的各项任务。市委巡察组和市考试院党组承担着共同的使命,根本目的是一致的。市考试院党组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工作。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把接受和配合巡察作为自觉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过程。要坚决支持、积极配合,加强与巡察组的沟通联络,配合做好个别谈话、座谈调研、延伸了解等工作。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让干部群众切实感受到巡察带来的实际效果。要严明纪律、严实作风,对妨碍、干扰巡察工作的行为,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追究责任,确保巡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骆颖表示,此次巡察是对市考试院党组履行政治责任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是对市考试院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更是促进考试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一次有力推动。市考试院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巡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决拥护市委决定、坚决贯彻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对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主动接受巡察,以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积极做好配合,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有效开展,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工作要求,坚决做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行动、第一时间落实。要借助此次巡察的有利契机,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自身建设,着眼解决制约我市人事考试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奋力推动考试工作实现更大突破,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坚定的信念决心,切实扛牢“为国选材、为才搭台”的使命担当,努力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开创新时代考试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的强大动力,为沈阳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沈阳篇章贡献考试力量。
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考试院党组巡察为期3个月,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举报电话:17341001004
邮政信箱:辽宁省沈阳市 A448 信箱
邮政编码:110000
举报二维码:
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9:00 至 17:30 (工作日)
巡察受理信访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